咸宁市水文局咸宁水文的主要职能
咸宁水文局的主要职能围绕收集咸宁市境内水文信息资料,并将这些信息转化为技术支撑,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水文管理提供决策依据。具体职能如下:
一、执行国家与本省水文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,制定本市水文事业发展计划。
二、承担本市水文勘测与情报预报工作,监测江河湖库、地下水及市界水体的水量水质、山洪、水生态与旱情,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与成果。
三、收集、汇总、审查、鉴定、储存及提供水文勘测、情报预报、分析计算、水资源调查、水环境监测等资料与成果。
四、指导、协调与监督全市水文工作,确保水文事业的规范与高效。
五、负责本市水文工程建设与信息化建设,推动水文事业的现代化发展。
六、提供水文技术咨询服务,为各类水事活动进行水文技术评估与鉴定。
七、执行法律法规与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水文管理职责,促进水文事业的依法治理与科学发展。
扩展资料
水文是国民经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,被称为水利建设的尖兵、防汛抗旱的耳目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哨兵、现代水利的基石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。建国五十多年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水文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,为防汛减灾、水利、水电、交通、能源、城建等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咸宁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作为咸宁水利事业的排头兵和主力将,在咸宁市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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